水利水电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细则(修订版)
为确保水利水电学院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选拔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与管理等综合素养的高层次学术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的能力、能够从事专业技术研究与管理、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研究型人才,依据西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综合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重点突出。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包括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外语水平、交流表达、兴趣特长、培养潜力等在内的综合素养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测试与口语表达、综合能力考察等均实行量化打分。
二、组织机构
1、根据学校要求,成立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细则的制定、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审核、全院招生指标分配与协调、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各学科复试过程监督、全院招生复试结果审核与拟录取结果公示等。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院党委书记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学科负责人、各系所主任及教授代表作为成员。
2、各学科联合所在系所,共同成立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简称“××学科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任组长、相关系所主任任副组长,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学科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秘书由学科秘书担任。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学科的招生复试与初步录取工作,制定学科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和复试分数线。各学科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名单、复试工作细则及复试分数线等,应及时报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院研究生科)审核、备案。
三、复试资格与要求
1、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并达到国家统一划线和我院各学科复试分数自划线(不低于国家统一划线)的第一志愿考生及符合我院各学科接收调剂生基本条件的调剂考生,必须参加复试环节才可能获得录取资格。
2、我校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复试。
3、获得西安理工大学优秀生源预选拔暨创新能力认定证书的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时,其中A证持有者可不再参加复试,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直接录取,B证持有者可直接进入报考学科的复试。
4、对于第一志愿报考上线考生人数超过拟录取指标数的学科,可以按学校有关规定自主单另划定不低于国家统一划线的复试分数线(简称“学科自划线”)。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应于复试前报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待审核批准后方可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5、复试考生须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考生报到时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复试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本人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所有考生);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3)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4)专科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高职高专生提供);
(5)结业证书(本科结业生提供);
(6)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要提供历年学习成绩证明;
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携带以上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等材料进行资格认证,经过资格审查且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复试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6、复试考生须认真如实填写《西安理工大学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并在“承诺人签字”处签字后,方可参加复试。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将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7、体检:体检地点设在金花校区校医院。考生请提前准备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并按要求空腹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体检考生将不予录取。
四、调剂规定
1、考生调剂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满足校、院及学科的调剂规定要求。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拟调剂我院相关学科规定的调剂生复试资格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如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设有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须按规定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英语二不可调往英语一)。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7)在满足以上前提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本校和外校的全日制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本校和外校的非全日制专业。
2、所有调剂考生(含院内调剂、校内调剂、校外调剂)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一律无效。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3、所有调剂考生(含院内、校内、校外调剂生)均须通过复试。对复试不合格、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含调剂生)名单,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予录取通知,并积极推荐、协助调剂到其他院校。
4、拟调剂我院的考生,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信息,同时填报报考导师,各学科负责初审并拟定调剂初审名单,报学科带头人签字后上交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备注遴选依据)。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一志愿录取和剩余指标情况核定可参加复试的调剂生名单,各学科秘书根据名单发送调剂生复试通知。
5、调剂考生通过复试被确定初步录取后,应按要求尽快落实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同意调剂的传真文件;拟调剂考生本人要主动、密切与原报考单位联系,催促原报考单位同意调剂并转寄拟调剂考生报考材料(含考生调剂信息表)至我校研招办。
五、复试内容及面试办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150分),二者成绩相加即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相关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的专业知识条件。综合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外语应用、专业基础、实践创新等综合能力,同时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从事相关科学研究(学术型)、工程技术研究(专业学位型)的培养潜力、科研素养。
(一)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由学院和各学科共同组织进行。专业课笔试命题教师和审题教师,应严格参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的要求,做好试题保密等各项工作。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命题教师、审题教师和复试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达成共识,以便统一标准和尺度。
考生须查阅招生简章,选择一门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并提前报水电学院研究生科。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要与我校当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名称一致。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5小时。
(二)综合面试(满分150分)
综合面试由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组织进行。
综合面试内容分为两大部分:一是外语应用能力考查(50分),其中外语听力测试(20分)、外语口语表达(30分);二是综合能力考察(100分),含专业基础与专业素养、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践创新能力、交流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培养潜力与政治思想情况等。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
外语听力测试采用客观命题笔答形式进行,试题由研究生院提供,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外语听力测试。
外语口语表达考查建议以考生自我介绍、复试老师提问考生回答等形式进行,具体方式由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自行确定。
综合能力考察应以专业基础知识为重点(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应准备适当数量的问答题,复试时考生随机抽题并回答;也可以由面试教师就学科专业基础知识进行即兴提问,考生现场回答),同时还应根据考生在面试中表现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实践动手能力、交流表达能力、工作经历、大学期间表现、政治思想觉悟、人文修养、兴趣爱好等情况,对考生的综合素养和培养潜力进行综合考察。
(三)面试规定
面试形式主要以口试为主,也可进行笔试或实践环节的考查。具体方式由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自行确定。
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复试人数较多的学科,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分组一般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
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要对面试情况做认真、详细的记录,同时必须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和录音,并保存好各类记录资料备查。
考生面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西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表》。各位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考生的面试分数。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学科复试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和评分注意事项等。
(四)加试
所有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以上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必须加试以下2门科目:
理工类加试科目1:《计算机基础》
理工类加试科目2:《大学物理》
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科考试时间为2.5小时,满分100分,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生若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录取的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总成绩为考生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加权之和,其中初试总成绩权重、复试总成绩权重由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自行确定(各学科在面试前应确定),并在本学科复试工作细则中予以明确。原则上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占总成绩的30%~50%。
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 × 初试成绩权重 + 复试总成绩(折合为百分制) × 复试成绩权重
初试总成绩是指研究生入学考试各科成绩之和,按百分制折合后进行总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是指复试各环节的成绩之和,按百分制折合后进行总成绩计算;
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计算办法:
七、录取办法
1、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水利水电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有关原则规定》将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至各学科,院复试工作领导组有权根据各学科复试录取工作的进展情况和生源质量情况,在全院范围内适时适度调整各学科招生录取指标,以确保完成全院招生任务并保证招生质量。
2、各学科根据生源状况,按相关规定拟定并上报学科招生复试分数线,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统一公布各学科复试分数线。
3、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按学术型、专业学位型分别对复试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首先进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录取,若录取指标用完后尚有未录取的学术型考生,将其放入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待录取名单中进行排序,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录取。
4、对同类别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或调剂考生)进行录取时:若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总分高者;若总成绩及初试成绩总分均相同,则按照数学、英语、业务课、政治的科目顺序,优先录取相应科目成绩高者。
5、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复试为不合格:
(1)综合面试(满分150分)成绩低于9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低于60分;
6、导师录取人数、调剂生招收录取等,按照《水利水电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有关原则规定》执行。
7、各学科在复试录取过程中,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兼顾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利益,坚持择优录取。
8、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研究生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只能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
9、各学科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学科推荐的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包括:本学科全部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序等)提交至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总和审核。
10、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上网点击确认同意录取,否则视为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布与公示
1、经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学院适时向社会公布本院(部)复试实施细则、招生规模、复试程序、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序等信息,并将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告知考生。
2、各学科拟录取名单(含调剂考生)提交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汇总,并报校研究生院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九、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对全校复试录取工作的全程监督和巡视,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和对发现问题的查处及移交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对本院各学科的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2、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疑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填写《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复议申请表》,并提交至学校研究生院或所复试学院进行复议。
十、其 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2、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细则从即日起执行,有关解释权归水利水电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