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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水利水电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020年05月13日 11:46 水利水电学院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水利水电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当前国内疫情防控情况和学校、学院实际,依据西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复试指导思想及原则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保证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为前提条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强化制度意识、程序意识,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考生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1、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严格落实中央、陕西省及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复试工作要求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统筹兼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生源结构,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对存在特殊性情况和防疫特殊地区考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国家录取要求的方案与办法,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服务考生。

二、复试时间及方式

12020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平台选用腾讯会议,同时选定钉钉视频会议作为应急备选。

2、如后续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好转,具备现场复试的条件,学院将根据学校安排适时调整复试相关工作。

3、复试启动时间为20205月上旬,结束时间为6月中旬。共分两个阶段完成,515---5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完成第一志愿的复试工作,610日前完成调剂工作。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控、防止聚集的要求错时错峰进行。

4、考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详见附件一。

三、复试组织管理

1、根据学校要求,成立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简称院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细则的制定、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审核、全院招生指标分配与协调、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各学科复试过程指导与监督、全院招生复试结果审核与拟录取结果公示等。院招生工作组由以下成员组成:

  长:郭鹏程

  员:李占斌  刘云贺  罗兴锜      李怀恩  柴军瑞  王全九

南海鹏      王义民  李红英      魏炳乾  刘玉玲

宋孝玉  吴军虎  李炎隆  王新宏  郑小波     杨晓萍

  书:魏    熊海晶

2、各学科联合所在系所,共同成立学科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简称“××学科复试工作小组,由学科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本学科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不少于5人),秘书由学科秘书担任;因实行线上网络远程复试,还须配备1名及以上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网络技术平台的服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各学科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制定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学科的招生复试与初步录取工作,制定本学科招生复试工作细则,划定学科复试分数线。各学科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名单、复试工作细则及复试分数线等,应及时报学院招生工作组(院研究生科)审核、备案。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1、我院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已公布,详见http://www.xaut.edu.cn/info/1045/5116.htm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学科根据情况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第一志愿上线不足者可不受此约束),并报院招生工作组审批同意后方可组织复试。

3、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复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进行确定。

4、我校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复试。

5、获得西安理工大学优秀生源预选拔暨创新能力认定证书的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时,其中A证持有者可不再参加复试,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直接录取,B证持有者可直接进入报考学科的复试。

(二)复试内容

1、各学科要坚持立德树人,要坚持科学选拔人才,针对不同的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2、各学科要科学设置复试命题小组,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且当年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组成。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

(三)咨询指导与复试准备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与咨询。各学科结合学院复试工作安排,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与咨询。要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考生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2、做好兜底支持保障。根据各学科提供的复试名单,学院通过电话、微信或邮件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摸底,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各学科协助落实解决,切实为考生做好服务与技术兜底保障工作。

3、提前调试复试系统。各学科在正式复试前需要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考生熟悉复试流程及系统操作。

(四)考生资格审查

正式复试前,考生需按照学院要求,完善个人信息,完成实名认证,进行诚信考试承诺。考生须在线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3、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4、专科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和高职高专生提供)。

5、结业证书(本科结业生提供)。

6、在20209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

7、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8、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单位同意在职定向培养的公函。

9、符合加分政策的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提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各学科安排专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审查核验考生身份。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五)复试内容与管理

1、各学科需提前通知复试考生提前准备好电脑或手机等具备语音视频功能的电子设备,复试开始前打开视频候场;电子设备需提前做好电话拒接和语音视频通话的设置,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保持视频监控、语音影像不得中断,不得接打电话,不得通过微信、QQ等软件进行信息传输,不得转换切换复试界面,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2、复试内容由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主要包括:专业能力考核(5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5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等内容(150分)。

1)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应与《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复试考核内容一致,提前建立专业能力考试题库,考生根据其选择的复试科目在答题纸上作答,答题时间到后考生将答题纸拍照,并在规定时间内发给工作人员。学科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评分。

2)外国语听力测试占20分,学院建立听力试题库,考试前随机抽取听力试题由考生作答;外国语口语测试占30分,外语口语表达考查建议以考生自我介绍、复试老师提问考生回答等形式进行。

3)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意识;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每位考生考核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各学科对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复试过程所有复试资料、评分记录、复试情况登记表、复试语音视频等全过程资料按规定留存3年备查。

5)学院或学科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3、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学科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调剂工作

(一)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本科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3、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若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复试分数线高于国家要求时,则初试成绩也需同时符合才能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科目含统考数学的专业一般不得接收未统考数学考生调剂;初试科目要求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调剂(数学三不可调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二不可调往数学一,英语二不可调往英语一)。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如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7、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本校和外校的全日制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本校和外校的非全日制专业。

(二)调剂操作要求:

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拟调剂我院的考生,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信息,同时填报报考意向导师,各学科负责初审并拟定调剂初审名单,报学科带头人签字后上交院招生工作组备案(备注遴选依据)。院招生工作组核定可参加复试的调剂生名单之后,各学科秘书根据名单发送调剂生复试通知。

3、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均须通过复试。对复试不合格、决定不予录取的考生(含调剂生)名单,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院招生工作组,由院招生工作组及时向考生本人发出不予录取通知,并积极推荐、协助调剂到其他院校。

4、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等学业水平标准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根据学院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院招生工作组将通过学校网页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三)调剂复试要求: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按规定参加复试。复试过程学院将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内容和第一志愿考生标准相同。

六、录取工作

1、院招生工作组根据水利水电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有关原则,将全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至各学科。

2、各学科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结果,并提交院招生工作组审核。各学科不得擅自随意调整招生规模和计划数;单独考试属于专项招生,单独组织复试录取。参加学校组织的优秀生源预选拔暨创新能力认定的复试考生,须符合学校优秀生源预选拔要求以及学院的录取要求方可录取。

3、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一般为70%+复试综合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一般为30%)。初试总成绩是指研究生入学考试各科成绩之和,按百分制折合后进行总成绩计算;复试综合成绩是指复试各环节的成绩之和,按百分制折合后进行总成绩计算。

成绩折合为百分制的计算办法:

(备注:同类别考生是按其一志愿报考类别确定)

各学科根据本学科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于同类别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或调剂考生)进行录取时:若总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初试成绩总分高者;若总成绩及初试成绩总分均相同,则按照业务课一(数学)、外国语(英语)、业务课二(专业课)、政治理论的科目顺序,优先录取相应科目成绩高者。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而与用人单位产生纠纷等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方不承担责任。

6、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7、拟录取考生应按学校要求提交《体格检查表》(3个月以内二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报告含照片、肝功和胸透检查结果,且加盖医院公章)。凡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8、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与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遴选项目

我校分别与英国布鲁内尔大学(Brunel University London)、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JCU)签署了校际合作交流协议。基于与这两校良好的合作关系,现面向全体2020级硕士研究生开展“1+1+1”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本项目采取“国内外分阶段”培养模式,学生第一学年完成国内阶段专业课学习,外语水平达到外方高校硕士生入学要求后,赴外方高校进行国外阶段的学习,学业成绩合格且满足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国外、国内双硕士学位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八、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20年电气工程学硕及能源动力(电气方向)专硕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

九、信息公开

1、经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备案后,学院将及时向考生公布本院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招生计划、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将进行说明。

2、各学科拟录取名单(含调剂考生)提交院招生工作组进行汇总审核,并报校研究生院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3、若考生对学院复试录取结果等有异议,可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出申诉。如考生对学院的复议结果仍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进一步向学校进行申诉。

十、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3、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的乱收费行为,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2、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细则从即日起执行,有关解释权归水利水电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2051日  

 

【附件一】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

【附件二】西安理工大学关于遴选2020年双学位联合培养项目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附件三】西安理工大学水利水电学院2020年电气工程学硕及能源动力(电气方向)专硕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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